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南京一名副所长为完成任务,竟设计让6名未成年人吸毒

2026/4/25 23:13:49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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你发现没,有时候最可怕的不是坏人作恶,而是本该保护你的人,成了伤害你的那个人。

2026年4月25日,新京报核实了一条让人脊背发凉的消息。南京一派出所副所长马某,因为犯欺骗他人吸毒罪,一审被判了五年。判决书里的细节,简直像电影里的黑暗剧情,但它是真的。

马某为了完成查处任务,找到了社会人员徐某,让他提供涉毒线索。2024年1月,徐某通过别人召集了6名未成年人,马某把含有依托咪酯的电子烟交给徐某。然后,在一家宾馆里,徐某等人把这支电子烟交给6个孩子吸食。

吸完了,徐某联系马某,马某就把这6个未成年人“查获”了。

一套完整的“业绩制造流水线”,对吧?从提供毒品、诱骗吸食,到亲自抓捕,闭环操作,天衣无缝。只是这闭环里,锁着的是6个未成年的孩子,他们根本不知道吸的是含有依托咪酯的“上头电子烟”。

2026年4月,六合区法院对此作出一审判决,除了马某,还有三名社会人员也被判了有期徒刑。

咱们想想这个逻辑链条。一个派出所副所长,本应是打击毒品犯罪、保护未成年人的那道防线。结果呢?防线自己塌了,还亲手把毒品递到了孩子手里。为了什么?就为了完成那个查处任务,为了那个可能写在报告里的数字。

这不是简单的知法犯法,这是系统性的道德溃败。当执法者的目标从“保护人民”异化成“完成指标”,什么荒唐事都干得出来。

你发现没,这种“制造案件”的思维特别可怕。找不到线索?那就创造线索。没有吸毒者?那就制造吸毒者。未成年人好骗、容易控制,就成了最理想的“工具人”。在他们眼里,这些孩子不是需要保护的对象,而是完成KPI的原材料。

依托咪酯这东西,2023年10月1日就被列入第二类精神药品目录,吸它就是吸毒,贩卖它就是贩毒。可这位副所长,不仅知道,还亲自提供了含依托咪酯的电子烟。知法犯法到这种程度,已经不是简单的糊涂,而是彻底的堕落。

更让人心寒的是,这不是孤例。搜索一下就会发现,近年来依托咪酯往往被不法分子伪装成电子烟流入市场,对涉世未深的青少年有很强的欺骗性。有些案子是毒贩引诱未成年人,而这个案子,是执法者亲自下场。

咱们常说“警民一家”,可当警察为了完成任务,不惜设局害民,这家还怎么当?信任就像一张纸,皱了就再也抚不平。今天他为了指标诱骗孩子吸毒,明天老百姓还敢相信谁?

有人说,这是绩效考核的压力逼的。确实,基层民警任务重、压力大,但这不是违法的理由。任何压力都不能成为伤害无辜、尤其是未成年人的借口。警徽戴在头上,不是让你用来遮羞的。

那6个孩子现在怎么样了?判决书里没说。但可以想象,他们的头发、尿液都检出了依托咪酯阳性。身体上的伤害或许可以代谢,心理上的阴影呢?被自己信任的执法者欺骗、利用,这种背叛感会伴随他们多久?

2026年4月的这个判决,给了马某五年刑期。五年,对一个成年人来说不算短,但对那6个孩子的人生来说,这五年的伤害可能影响更久。

有时候我在想,咱们的社会到底怎么了?连最该坚守底线的人都开始踩线,连最该保护孩子的人都成了伤害者。这不是某个人的问题,这是系统需要反思的问题——当考核变成唯一导向,人性就会让位给数字。

结尾我不想说什么“法律是公正的”之类的套话。法律确实判了,但伤害已经造成。我只想问:下一个为了完成任务不择手段的会是谁?下一个被当成“工具”的孩子又会在哪里?

警徽不该沾上这样的污点,孩子更不该成为任何人的业绩筹码。这个案子判了,但类似的故事,真的结束了吗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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